发布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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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序号 |
采购分类 |
分项 |
备案说明 |
举例说明 |
1 |
工程建设 |
涉及工程建设施工 |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2018〕843号)等文件要求,除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外,其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下。 |
例如:总承包工程、土方与基础工程、建筑水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门窗及幕墙工程、市政道路及交通工程、小市政、景观工程、水利工程及相关总承包、电气电力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其他分包工程等。 |
涉及与工程建设 相关的材料设备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下。 |
例如:与工程不可分割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类,例如基础建筑材料、建筑门窗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厨房设备、电梯设备、电气设备、网络与通信系统、水处理设备、空调、制冷设备、机电及电器设备、其他材料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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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与工程建设 相关的服务 |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万元人民币以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
例如:勘察、设计、监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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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以外的货物、服务采购 |
使用财政性资金 |
工程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60万以下;货物、服务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30万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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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使用财政性资金,如:使用企业资金或自有资金 |
无金额限制。 |
例如:1.办公用品采购类:办公家具、耐用品、消耗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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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交易 |
除《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之外的项目。如遇国家后续法规政策调整导致本目录规定与新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并执行。 |
例如:劳务类、管理咨询类、人力资源类、法务顾问类、财会及审计类、金融服务类、信息化类、公司固定资产类、保洁、物业服务、培训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