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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疾控中心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仪和高通量粉尘研磨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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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公示

泾县疾控中心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仪和高通量粉尘研磨仪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CG-CS-2026001

二、项目名称:泾县疾控中心游离二氧化硅前处理仪和高通量粉尘研磨仪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海伦新晨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琥珀街道长丰南路135号翡翠园西区26幢702

成交金额:169850.00元

四、代理服务费金额:3500元包干,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泾县学业路与同心路交叉口西北180米、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联系电话:肖女士13965404135、胡工1878880363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泾县学业路与同心路交叉口西北180米

联系方式:13965404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创业路与琴溪路交汇口

联系方式:18788803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女士、胡工

电话:13965404135、187888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