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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施窑、陶窑全域整治及生态提升项目-陶窑片区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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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溪镇施窑、陶窑全域整治及生态提升项目-陶窑片区专业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3418000001000074001

二、项目名称:琴溪镇施窑、陶窑全域整治及生态提升项目-陶窑片区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核国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茂林镇工业园区

成交金额:2469204.56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内容:

详见发包文件。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号文件的标准的60%收取,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

2.金额:2140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二)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4幢119、120号,联系电话:15209881883;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发包人信息

名称:泾县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泾县农村商业银行12层(贺村东路与财富南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3-550102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东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4幢119、120号

联系方式:15209881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陆先生

电话:0563-5501025、15209881883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