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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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旌德县乡村振兴暨农业产业提升项目-旌德县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庙首镇、兴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项目编号:A3418000001000392001001,已由旌德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发改备案【2025】20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旌德鸿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旌德县庙首镇人民政府、旌德县兴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采用不见面开标)
本项目由旌德鸿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资金筹集及保障,项目建设所在乡镇负责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及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旌德县乡村振兴暨农业产业提升项目-旌德县和美乡村建设工程(庙首镇、兴隆镇污水处理提升工程一期EPC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A3418000001000392001001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旌德县庙首镇、兴隆镇;
2.5 合同估算价:3960000.00元;(其中庙首镇约198万元、兴隆镇约198万元)
2.6 计划工期:190日历天(其中设计10天,施工工期:庙首镇90日历天、兴隆镇 90日历天);
2.7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庙首镇建设内容
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新建完整的污水管网系统,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管材、管件;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沉泥井、化粪池等附属设施,确保农户生活污水应接尽接、有效收集。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新建分散式污水终端若干,确保污水在源头或集中点得到有效处理,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资源化利用要求,同时包含路面恢复工程。(其中终端和主管网主体工程须在30日历天内完成)
(2)兴隆镇建设内容
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新建完整的污水管网系统,符合设计要求的排水管材、管件;配套建设污水检查井、沉泥井、化粪池等附属设施,确保农户生活污水应接尽接、有效收集。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新建分散式污水终端若干,确保污水在源头或集中点得到有效处理,采用成熟可靠的工艺,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资源化利用要求,同时包含路面恢复工程。(其中终端和主管网主体工程须在60日历天内完成)
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网检测、测绘、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服务工作、后期采购服务及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及有关资料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提供后续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
2.8 项目类别:EPC;
2.9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给水、排水);(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方为施工单位,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投标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异议、投诉应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提出。
3.7 其他要求: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安徽省二级建造师须执行《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外省的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自治区及直辖市最新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响应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前从宣城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http://www.xcszbcg.cn:12010/xcszbcg/)首页,点击【我要投标】,登录后在【旌德专区】下载。响应人未按要求获取发包文件不参与评审环节。
5.交易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登录宣城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http://www.xcszbcg.cn:12010/xcszbcg/)【旌德专区】在【我的项目】中具体项目下点击【开标大厅】登录进入。
6.2 响应单位应在2025年12月25日9时00分前,登录宣城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http://www.xcszbcg.cn:12010/xcszbcg/)上传响应文件。
6.3 响应人逾期上传响应文件的,电子系统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同时在宣城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新点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单位:
旌德鸿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旌德县庙首镇人民政府
旌德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倪先生、陶先生
联系电话:15357586000、15357528686
8.2代理机构:安徽梓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866968606
9. 其他补充事宜
9.1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旌德专区】http://www.xcszbcg.cn:12010/xcszbcg/查询、获取招标文件。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办理注册、资料核验及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手续。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各响应人完成注册事项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进入“供应商登录”获取采购文件。已注册成为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网员,并且已办理投标CA 锁的响应人,无需再次办理CA锁,可登录平台注册供应商,并进行CA锁绑定激活,首次登录须办理相关手续。宣城市非进场项目交易平台投标人相关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www.xcszbcg.cn:12010/xcszbcg/fwzn/platform.html)
招标人:旌德鸿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旌德县庙首镇人民政府
旌德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