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响应人:
现就广德市邱村镇门口塘社区20MW地面坑塘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光伏区劳务施工一标段作如下补遗:
原发包文件评标办法4.4资信标评审中: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施工合同(含装机容量、施工范围明确含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安装、升压站安装);②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或并网文件;③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费用转账记录(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修改为: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①施工合同(含装机容量、施工范围明确含光伏组件安装、支架安装);②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业主盖章)或并网文件;③建设单位支付的施工费用转账记录(以银行出具的转账记录为准,支付总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三分之一)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不可,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
注:此补遗视同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广德广开新能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鑫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