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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第二中学学生寝室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第二中学学生寝室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S-CG-CS-2026060

二、项目名称:泾县第二中学学生寝室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百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榔桥镇街道3号

成交金额:肆拾叁万壹仟零肆拾伍元玖角玖分(431045.99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肆拾叁万壹仟零肆拾伍元玖角玖分(431045.99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2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泾县第二中学学生寝室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为泾县第二中学学生寝室及功能室维修改造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第二中学内。招标范围包括泾县第二中学学生浴室吊顶及屋面改造、寝室家具采购,功能室地面改造、教室门更换、显示屏及灯具安装,教室智慧黑板及冷暖设备安装,室外地面改造、灯具安装及窨井提升等工程施工

工期:25日历天

项目经理:胡瑶丽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皖2342021202107968)

五、评审专家名单:甘胜利汤雪峰胡小云(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第二中学、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气象路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联系电话:139661757771879222866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教育体育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中路107号联系方式:0563-5022631)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第二中学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气象路

联系方式:13966175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开发区琴溪路与创业路交叉口恒升科研基地

联系方式:187922286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钱工

电话:1396617577718792228668

附件: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